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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新旗下“台湾之星”爆黑心合约 违约金连扒两层皮(图)

http://www.jdkjdl.com 中华娱乐网 2014-11-10

 顶新旗下“台湾之星”爆黑心合约 违约金连扒两层皮(图)

屏东县内埔乡广济路上的台湾之星之前遭喷漆

黑心油事件爆发后,民众号召“灭‘顶’行动”,顶新旗下“台湾之星”也被点名抵制。不过,台湾之星祭出了4G最低价优惠,且率先宣布延长吃到饱,仍有许多民众埋单。近日却又传出,台湾之星竟也有“黑心合约”,消费者若提前解约,除了手机违约金,还须另付一笔“电信优惠补贴款”。这种双轨式违约金,是全台电信商独有,消费者形同被扒两层皮。

依照台湾之星合约内容,消费者若有搭配手机,提前解约时除了比照其他电信三雄收取手机设备补贴款(违约金),还要加收“电信优惠补贴款”。而“电信优惠补贴款”是已享电信费用补贴款总额(每月250元X使用月份)再乘以“提前终止被销号时剩余之合约未到期日数/合约总日数”。试算下来,等于申办满1年就解约,必须加赔1500元。

若绑约64G的iPhone 6 Plus两年,签约1年后想提前解约,中华电信收的违约金为设备补贴款的一半为6800元,远传电信为7500元,台湾大哥大7750元,但台湾之星总违约金需付1万2300元,比各家都贵,甚至比最低的中华电信贵5500元。对此电信达人赵士凯痛批:“太扯了!”认为绑约买机应是用得久、违约金就少,这合约根本是不让绑约用户跳槽。

台湾之星则澄清,这项方案的上网传输量从6GB增至吃到饱不限速,且网外赠送的通话分钟数加倍,才会针对这些增加的优惠折算每月250元的补贴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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